了一句,“有进展?”
江城点头,摸了摸身后的披风,将一瓶血药递给了揽星月,“嗯,具体情况,吃完饭跟你说。”
金夕山上有很多灵树,灵树会开花结果,三十年结一次,红彤彤的红果,鲜艳欲滴。
吃一颗,就能将全身状态恢复至全盛状态,还能滋补身体,延年益寿,清除一切伤痛。
也许还能增加寿命,是非常大补的灵果。
只是江城身为一具骷髅,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寿命。
年轻还是老态,也只能看骨龄,其他地方是看不出来的。
灵树下,还有灵花灵草。
其中有一种祝馀草,服用能安心宁神,增强精神力,还能让人七天不会感到饥饿。
还有一种洞冥草,吃了之后,能够让人看见鬼怪,且百邪不侵,就是副作用有点明显。
会发光……
记得上次他尝试性的服用了一株,然后全身上下的骨头就发着绿光,被小家伙笑了好几天。
还被小家伙当成宝贝一样,搂着他睡了好几天。
不过这些奇花异草,虽然各有奇效,却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味道就不那么好。
非常苦涩,没有一丝甜味,吃起来像黄连一样。
到嘴里还有着一股芥末味,十分的辣口。
江城也不知道小家伙仅靠食用这些灵果,奇花异草,是怎么度过百年时间的。
还好,为了让玩家有良好的体验感,大荒游戏公司将血瓶里面的血药味道,做成了甜味。
而江城披风中就有不少血药,拿来掺在果子酱里,便会让果子变得十分香甜,再也没有一丝苦味。
味道极好,与果子酱混合在一起,就是一杯草莓味的奶茶。
小家伙似乎对这个味道情有独钟,每天都囔囔着要江城给他做果汁。
每次看她喝下去的那一刻,眼睛里都有光似的。
“夕夕为什么这么喜欢喝这个?”看着小家伙趴在揽星月的身边,等饭的那个期盼样子,江城好奇的问道。
“因为哥哥喜欢,姐姐喜欢,夕夕也喜欢呀。”小家伙嘟起嘴,“以前哥哥会亲手给夕夕做奶茶,都是草莓味的,夕夕最喜欢了……”
听到这里,江城已经非常确定,小家伙就是地球来的了。
也许是和他一样,灵魂重生到这里了吧。
又或者像揽星月一般,放弃肉身,将自己的灵魂意识送到游戏中,彻底成为大荒的人。
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家伙的时候,江城就感觉这小丫头特别的亲切。
“呐,哥哥吃饭饭。”
一根竹筒,被小家伙递了过来,然而江城却摇了摇头,没有接。
“哥哥不饿,夕夕吃。”小家伙虽然嘴馋,经常眼巴巴的跟着揽星月屁股后面,等吃的。
但每次果酱做好的第一时间,她都会先给别人,自己最后一个吃,特别的懂事。
“可是哥哥你都七天没有吃饭饭了耶?小肚肚不饿吗?”小家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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