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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,此时又没有成文法,所有的审判皆是靠像乡三老或者是乡宰这种人的良心,心眼好的,像今天这种情况,都是选择息事宁人,心眼不好的,那就不用说了,杀人也是常有的事。
“此事我已知矣,你以为男子所采你家桑叶共值几钱?”郑忽向妇人问道。
妇人考虑了一会,道:“或值十钱!”
还未等郑忽开口说话,那男子便着急忙慌的道:“世子明鉴,绝未有如此之多!”
“五钱有吧?”
男子点点头。
妇人却又不干了“没有十钱也有七钱!”
男子“至多六钱”
郑忽……
越听越像是谈判,漫天要价,坐地还钱。
郑忽不再理会二人的争执,直接一锤定音,“汝今或以钱或以桑叶偿之!”
男子道:“以钱偿之!”
“汝之所行已如盗无异,赀徭一岁,汝可有异议?”
男子面色发苦,特别想说有,但是看着郑忽的脸色,很明智的回了一句无。
倒是妇人没想到郑忽竟然会判这么重,为男子求起了情,毕竟是邻里之间,家长里短这也在所难免。
但是郑忽并未同意妇人的求情,之后又有乡三老和乡宰及在场之人,甚至郑忽身边的两个小孩子都为男子求起了情,皆以为郑忽判罚过重。
郑忽无奈,知道现在还不是能严格执行法律的时候,还是需要顾及人情,最后将男子的徭役期限改为三个月。
这才平息了民意。
……
文中的盗桑叶案是根据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和张三家的果子落到李四家到底归谁所有的这种物权关系问题改编,实在抱歉,这一更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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