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8章 我全都要!_重生美利坚,这是我的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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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48章我全都要!

  是夜,史蒂夫·沃兹尼亚克的家里。

  皎洁的月光穿过窗户,与黄橙橙的白炽灯光融为一体,好似薄纱,更像青烟。

  床旁的书桌前,伊森·琼斯伏案而坐,虽然他的手中握有钢笔,但却没有奋笔疾书。

  身前纸张上,胡乱的涂鸦是思绪的纷乱,但被圈画出的名词,却是心中的渴望。

  至于他写了啥?

  其实只有三个单词。

  electronicGames,Appleinc.,6502。

  在发现自己穿越后,伊森·琼斯便对自己的未来做过一个简单的规划。

  一开始,他是想通过电子游戏这一行当快速的积累财富,然后用赚到的钱进行一些价值投资,进而来实现人人都渴望的财富自由。

  后来,在推销《SnakeGame》时,他遇到了史蒂夫·乔布斯,当这一事实出现后,伊森·琼斯便承认,自己的脑子里,那就是漫天漫地的苹果。

  没办法,谁让苹果就是这个年代里通往成功的最快捷径呢?

  作为个人计算机时代里的领跑者,苹果可是第一个吃到时代红利的公司。

  虽然微软成立的比苹果早,但他们可是连苹果的车尾灯都看不见。

  自1976年诞生以来,史蒂夫·乔布斯仅用四年时间就将苹果推向了纳斯达克,直接创造出了四名亿万富翁,这种速度,放在哪个行当里面都捞不出第二个。

  伊森承认,自己也想过要做计算机,但当历史的浪潮近在眼前时,他还是忍不住的投资了一把乔布斯。在和雅达利达成了《SnakeGame》的合作后,他直接就支付了乔布斯一千美元的报酬,并在史蒂夫·乔布斯想要挣钱之时,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陪他跑了近十个州。

  说实话,伊森其实也有想过,自己这笔投资是不是有点脑残。

  因为如果他真的哄得伊芙琳去做计算机的话,那他和乔布斯就是对手。

  可当沃兹那个小胖子表示,我爸为米国流过血!我爸为米国负过伤!我爸早就把我这辈子该吃的苦都吃了后……伊森便觉得自己这笔投资做的太特码的值了!

  在阿美利加这个社会里,一个强劲有力的大腿可比什么玩意都重要!

  他自己做计算机,然后和沃兹打擂台?

  这不是脑子有包嘛!

  就算他让伊芙琳去申请斯坦福的创业基金,但这个年代,洛克希德的招牌显然更好用!

  伊森就是这么个俗人,如果能用最小的代价博取最大最稳妥的利益,那他自然会奋不顾身的投入其中,而现在,苹果近在眼前,但同时,逆时代的金山也一同出现了?

  哇喔

  这特码的是什么神仙运气?

  可能是因为上辈子能记忆的事情太多了,所以之前在做人生规划时,伊森其实并没有想起MOS6502这个隐匿在媒体宣传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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