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四章 相同生辰_东篱把酒黄昏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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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搭不理,只给口饭吃,不饿死就行。良觉基本上是楼里所有的小姐们你一口饭我一块布地拉扯大的,真真正正吃百家饭的孩子。

  他今年亦是十七岁,早在五年前,便开始在楼里讨生活,端盘送饭,打扫卫生,再大些,便跟着后厨灶上的师傅学点手艺,以期将来母亲老了,卖不得身了,他能凭着点手艺,不至于让她饿死。

  等到再大些,良觉便正式成了楼里的龟奴,每日戴个绿头巾,迎来送往,空闲的时候,便帮师傅打下手,烧火做饭。

  楼里精细的吃食都是外面酒楼叫的,后厨的作用是养活着楼里的杂役以及没有客的小姐,顺便做点不算精致的小点心,只要用料足即可。

  良觉的日子过得很充实,他觉得这么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,比外面的平头百姓,每日累死累活,只为吃口饱饭还强些。

  却不知为何亲娘死瞧不上他,总指着他鼻子骂他没出息,寻死觅活地要求他出去做个学徒,只要管饭,学问手艺也好。

  他觉得他娘太天真了,学徒可不是那么好当的,能学到多少,多久出师,只看师傅的良心,不然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咋办?而且免费的劳动力,不用白不用,没个五年八年,想出师门都没有!老老实实打白工吧!

  可总被人指着鼻子骂也不是回事,他十七了,要脸,只得低声下气求老鸨,想要出去踅摸踅摸做个学徒。

  老鸨嘿嘿冷笑,他知道,那是笑他娘异想天开呢。

  明明都是下九流的贱籍行当,还想能飞出个金凤凰?别的不提,就是脱籍那天价的费用,都能让他们直不起腰来,不然哪个楼里能有这么多苦命人?

  良觉摸摸鼻子,趁着白天楼里不忙,出门寻事做了。

  这一去,就再也没回来。楼里的小姐们都以为他找到了容身之处,替他高兴。一个男人,当个龟奴有什么前程?人家知道他的出身,怕是连个媳妇都说不到,难不成打一辈子光棍?或是老了找个想要退休的窑姐搭伙?

  谁承想啊,人却是死了!还是楼里偶尔上街采买的龟奴,看到了官府贴的寻尸告示,上面描述的死者男性,二十左右,其中之一,左臂上有块铜钱大小的黑痣……

  良觉从小长在楼里,身上有几根汗毛别人可能数不过来,不过左胳膊上的痣可是人人都见过的。

  云娘来认尸时,是被好姐妹搀着来,搀着走的。她哭得像泪人似的,点头认下了最后一具无主尸首。

  死者正是良觉,时年十七。

  三名死者同岁,这倒算是个发现,再细查之下,居然不是同岁这么简单,而是同年同月同日生!

  乙丑年己卯月壬戌日。

  满京城寻去,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,可不是街边的芫荽菜,一抓一大把,这些人的身亡,肯定与出生时间有关系。

  这个日期对凶手很重要,让他有非杀不可的理由。

  巫蛊?灭口?还是什么别的动机?

  是这一天与凶手的生辰相同呢?还是这一天与凶手的生辰相克呢?

  能想出放血杀人的家伙,肯定是个疯子无疑了,问题是,这个疯子到底想干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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